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高層住宅小區日益增多,電梯已成為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設施。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廣告商將目光投向小區電梯這一相對封閉且人流量穩定的空間,電梯廣告逐漸成為小區公共收益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于電梯廣告收益的歸屬問題,卻常常引發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爭議。
一、電梯廣告收益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電梯作為小區的共有設施,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同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二、電梯廣告收益的歸屬原則
1. 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電梯屬于小區的共有部位,其產生的廣告收益理應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物業公司只是受業主委托進行管理,無權擅自占有這部分收益。
2. 收益使用需經業主同意
廣告收益的使用應當經過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議,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 補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 改善小區公共設施
- 降低物業收費標準
- 開展社區文化活動
三、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 信息不透明
部分物業公司在未征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與廣告商簽訂合同,且收益情況不向業主公示。
2. 收益分配不合理
有些物業公司以管理費名義扣除過高比例的費用,導致業主實際受益有限。
3. 監管機制不完善
業主對收益使用的監督權難以有效行使,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
四、維權建議
1. 成立業主委員會
通過合法程序成立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行使權利,監督物業公司的經營行為。
2. 要求信息公開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要求物業公司定期公示電梯廣告收益及使用情況。
3. 簽訂明確合同
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約定公共收益的分配比例和使用方式。
4. 法律途徑維權
如遇物業公司拒不公開收益或侵占收益的情況,可通過行政投訴或司法途徑維護權益。
五、結語
電梯廣告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業主應當增強權利意識,積極參與小區公共事務管理,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同時,物業公司也應當恪守職業道德,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實現業主與物業公司的共贏。只有建立公開透明的管理制度,才能讓電梯廣告收益真正惠及全體業主,促進和諧社區建設。